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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住房违背本意?穷人大排长队 富人赖住不走

2019-02-24 14: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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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平等及公民权法案》自2017年1月起实施,《住房发展与数字设施配置法》(ELAN)从2018年11月起生效。过去几个月,一些低价社会住房(HLM)的租金有所增长,其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租客选择离开,但也有些租客呼吁抵制涨租,更有些租客拒绝离开他们的“黄金住房”。

据《巴黎人报》报道,法国住房权协会(DAL)发言人让-巴蒂斯·埃罗介绍称,从1995年到2001年,一些“富人”基于某种特殊“权利”从社会住房体系获益。他们从时任总统雅克·希拉克和巴黎市长让·蒂伯里那里得到了低价社会住房,之后就一直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享受着高标准社会住房。

社会住房是法国政府为保障公民尤其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所支持建设的住宅。然而,得享社会住房的并不都是“穷人”。法国社会住房体系相当广泛,除了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还有针对社会各层面的福利房。在法国拥有合法身份且收入不超过一定限度的人士都有权申请社会住房,“排队”名单上的优先群体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家暴受害者、单亲家庭、寻找首套出租房的年轻人、居住环境恶劣者、收入暴跌难以支付昂贵房租者等等。

法国审计部门一直希望重新研究“续住权”相关法规并进行改革。巴黎房租很高,每年有12万人“排队”申请社会住房,只有十分之一能够如愿以偿。然而有些租户,在申请到社会住房时是符合低收入标准的,但随着时间推移,财务状况已有很大改善,却依然不肯搬走。根据审计部门此前的一项调查,2011年有47%的社会住房租客收入超过规定上限60%,15%的租客收入相当于上限的双倍,“富人租客”问题突出。

巴黎市政府主管住房事务的副市长伊安·布罗萨也多次抨击这一现象。过去一些年,住房管理部门也试图以法律手段驱逐这些享有超级福利的租客,然而实施起来很复杂。自2018年起,任何收入超过最初设定上限150%的租户,必须在18个月内离开。因此,“富人租客”不得不为自己的收入辩护,每年须提交纳税申报单并缴纳附加租金,但有些人拒绝这样做。

一方面,65岁以上老年人被认为是“找房难”群体,不受某些条款制约。另一方面,弗朗索瓦·奥朗德执政时期,法国的城市政策优先街区规划(QPV)于2015年生效。巴黎东部一些地方被划归城市政策优先街区,包括巴黎十一区的国王泉、十三区的乌丹骑士、十四区的旺夫门、十七区和十八区的环城路、十八区的古得多、二十区的蒙特勒伊门和圣布莱斯(Saint-Blaise)街区等。城市政策优先街区的租户,可以不受互助性附加租金机制(SLS)影响,不必向房东证明收入的合理性,即使他们的收入已高于平均水平,也不用支付附加租金。

因此,在城市政策优先街区,贫富居民“混搭”的现象常见:一位公司高管的隔壁住着领取救济金的夫妇;一位在商场做售货员要抚养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同一楼层邻居是平面设计师。亦有舆论认为,该政策“尽力留住了”社会住房的“富人租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首都居民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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