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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迈第一步 我们距离买房彻底告别“公摊面积”还有多远?

2019-02-25 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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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受到广泛关注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条款进行解读。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的意见稿中第2.4.6条规定“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权威专家在说明中明确了“套内使用面积”的核心定义:“所见即所得”。

那么,此次意见稿的调整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仅仅作为一项行业建筑规范,这一调整能否影响实际房产交易?

我们距离真正按照套内使用面积买房距离还有多远?

更进一步的改革:所见即所得

权威专家在新华社采访中解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要求,为了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这一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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